水、电项目
1、施工规范
1)切管尺寸准确,安装定位不宜存在预应力。
2)管道绞牙深度适中(管道牙距8牙,绞进管内5牙)
3)管道连接处缠生料带5—6圈,拧紧接头,不允许烂牙接入管中。
4)水管入地板前须装开关阀。
5)水管与电源保持一定距离。
6)电线应固定,排线横平竖直,壁内或地板内线路,必须穿管,天花吊顶所走线路须防火、防爆线管。(水平方向限用硬管,金属软管长度小于1M)
7)暗埋线路中不允许有接头(特殊要求例外)接线盒每路线须留线头150 MM以上,便于维修。
8)空调及大功率用电器单独排线(线径大于2MM)
9)相线(火线)进开关,零线进灯头。
10)安装面板(开关、插座等)前涂料、墙纸、护墙板等先施工完毕。
11)电源线与电视线、电话线、电脑线不得混于同一管道。
2、验收标准:
1) 水管排列合理,龙头安装平整。(龙头前应安装装饰盖)
2) 出水通畅,水表运转正常,管道及连接处无渗漏。
3) 暗管敷设后,预先试压,确定无渗漏,才可封盖。
4) 开关与开关、插座与插座保持同一水平线,面板整洁无痕迹,两面板并列时,应控制好间距。
5) 暗线时墙体,墙面平整,开关插座牢固。
6) 电路施工合理,接地装置完好。
7) 天花局部线路移位无穿管时,必须使用护套线。
8) 两管相交时,及所有线管入地时,铺设必须低于泥水水平线以下。
9) 吊顶照明线路分接时,应用橡胶高压胶带缠缚或用接线合。
10)暗埋线管,管内要留一定空隙,保证管内线可抽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