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贷款有风险 厦门众银行认第一还款来源
昨日,有媒体报道银监会下发《关于房屋抵押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对房屋抵押贷款风险进行警示。记者采访我市银行业内人士,他们表示这是重新强调抵押贷款的相关风险控制,而非新政策,目前厦门的多数银行已经把目标客户的第一还款来源作为放贷的基本前提。
据该《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对客户要严把门槛,将目标客户第一还款...
房屋抵押贷款有风险 厦门众银行认第一还款来源
昨日,有媒体报道银监会下发《关于房屋抵押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对房屋抵押贷款风险进行警示。记者采访我市银行业内人士,他们表示这是重新强调抵押贷款的相关风险控制,而非新政策,目前厦门的多数银行已经把目标客户的第一还款来源作为放贷的基本前提。
据该《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对客户要严把门槛,将目标客户第一还款来源作为放贷的基本前提,需要避免简单依据第二还款来源作为选择客户的基础。
那么,什么是第一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呢?我市一家股份制银行的个贷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简单地说,第一还款来源就是借款人自己的收入来源,第二还款来源指的是变现抵押物后产生的钱,这条要求是让银行评估客户的收入要足够支付还贷,而不是单独依靠将来变现所抵押的房屋来还贷。也就是说,银行不能当典当行,等客户还不了贷款了就用抵押物来抵。
这位负责人表示,事实上根据他的了解,厦门绝大多数银行审批贷款前都会要求提供借款人的收入证明,有的银行甚至要求提供完税证明,个人没有稳定、足够的收入是难以贷到款的。但是他同时也表示,各家银行在把握第一还款来源与第二还款来源的比例时,宽严程度有所不同,有时客户收入不太高,但因为有抵押的房屋,一些银行放贷的成数却相对宽一些,银监会下发通知的初衷应该是对希望银行加强这方面的风险控制。
消息人士援引该通知称,将从严审核基本信息和财务状况、信用程度、诚信状况,抵押物等,第二还款来源只能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补充和风险缓释因素。
记者了解到,银行会此次下发的通知还要求,严格抵押物准入制度,审慎选择抵押物并合理确定抵押期限和抵押率,防止非法和无效或有纠纷的房屋产权证作为抵押物。
与此同时,银监会还要求商业银行对抵押物进行动态监控和持续跟踪;并完善抵押权设置的法律手续,通过合同形式防范抵押悬空的风险。
据媒体报道,曾经出现过一些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屋拆迁时,房主并不将信息透露给银行,房屋拆迁后,贷款人也就不再还钱的情况。
一位商业银行人士指出,由于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中很大一部分是以房屋抵押作为重要的风险控制手段,因而,更加让市场担心的是房地产价格如果出现巨幅下挫,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抵押不足的风险。
“尤其是以最近几年上涨之后的房价作为依据操作的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不容忽视。”该人士称。(樊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