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公司怒告建设局 因设计图纸遭修改
据厦门中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上获悉,南靖麒麟山公园在厦引发著作权官司。
2008年7月1日,厦门市环球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环球公司)与南靖县建设局签订一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约定环球公司为南靖县麒麟山公园设计施工图。合同特别约定,未经设计人同意,建设局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合同外...
据厦
门中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上获悉,南靖麒麟山公园在厦引发著作权官司。
2008年7月1日,厦门市环球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环球公司)与南靖县建设局签订一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约定环球公司为南靖县麒麟山公园设计施工图。合同特别约定,未经设计人同意,建设局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合同外的项目。
同年9月12日,建设局收到了环球公司提交的两套“南靖县麒麟山公园施工图”。由于设计的图纸不符合建设局的要求,建设局先后两次发函给环球公司,但该公司却没有提交修改后的图纸。不过,建设局根据合同支付了18万元设计费。
2008年11月9日,因工期紧迫,建设局又委托厦门厦鑫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下称厦鑫公司)对施工图进行修改优化。目前,该公园已经竣工。
厦门市中级法院认为,环球公司对设计图纸享有著作权,依法应当受到保护。建设局、厦鑫公司未经环球公司的许可,将其提交的图纸进行修改,侵犯了环球公司的著作权,应当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最终,法院一审判令南靖县建设局与厦鑫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连带赔偿环球公司经济损失12万元。
环球公司认为,建设局使用的全部是他设计完成的图纸,只是图纸上的设计单位变成厦鑫公司。2009年6月,环球公司将两者告上法庭,说厦鑫公司的行为属剽窃他人著作权,建设局也应当连带承担赔偿责任,遂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共同停止侵权、公开登报道歉,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1万元。
来源:厦门商报